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原先需要取得CE標誌的多數產品,需要具備UKCA標誌後才能進入英國市場(英國、威爾斯、蘇格蘭)
更新:UKCA 標誌截止日期已延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然而,為了讓企業適應新的規範,製造廠商可以在2025年1月1日之前申請 CE 標誌(沒有UKCA 標誌),其中歐盟和英國要求相同-鼓勵人們儘快開始使用 UKCA 標誌。
您只能在英國市場採用有 CE 認證的產品,而歐盟和英國也都採用相同規範標準。目前情況正是如此,但是現行歐盟和英國標準仍有些不同,早在 2021 年 7 月份就有人注意到這一點。比方說,最近發佈的歐盟無線電設備指令調和標準清單與英國無線電設備指定標準清單規範並不完全一致。
如果以下任何一項適用,CE標誌將在2025年1月1日之前被接受
- 貴公司目前根據自我聲明將CE標誌應用於您的貨物
- 任何義務性第三方合格評定,全都交由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代為處理(包含某國境內機構,歐盟已有簽署相互承認協議)
- 之前持有通過英國批准機構頒布之合格認證,都已於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轉交給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
延長期間,哪些產品不算在內?
- 比照舊方法來調整產品(化學品、藥品、獸醫學、車輛和航太)
- 國家規定涵蓋之產品(非調和標準)
- 其他特定產品如下:例如醫療器材*、施工產品、民用炸藥,還有生態設計和能源標籤的產品。
* 英國MRHA 將繼續認可醫療器械的 CE 標誌,直到 2025年 6 月 30 日
請留意下列事項:
- UKCA標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使用。
- CE標誌只有在英國境內始生效力,英國和歐盟都採用相同規定標準。倘若歐盟有修改規定,產品也標有CE標誌,則CE標誌不允許進入英國市場。
- 在北愛爾蘭境內,不能單獨使用UKCA標誌單獨,就可能需要申請CE標誌,或取得UK (NI) 標誌。如需參考指南,請查看(英國政府網站)如何將產品引進北愛爾蘭市場。
進口商
假如您是進口商,就必須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確定以下幾點:
- 產品有標上貴公司詳細資料,上頭有附上公司行號和合約地址(直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都能提供詳細資料,加入隨函文件,而非附在產品標示上)
- 已開始推動合格評定流程,產品也有附上正確的合格標誌
- 廠商有擬訂正確的技術文件,也有遵守標章規範
- 持續持有符合性聲明長達 10 年以上
- 產品有符合相關必要規範
您必須符合上述規範,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前,把產品引進英國市場,產品同時要有CE標誌和UKCA標誌。如需參考指南,請查看(英國政府網站)如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將產品引進英國市場
認證機構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英國認證機構停止服務,改為歐盟認證機構。因此,廠商若有取得歐盟型式檢測證書,就得將證書轉交給英國境外認證機構,才能延續CE標誌,證書由英國認證機構頒布,可在歐盟成員國,或北愛爾蘭境內使用。
Nemko 這間認證機構遵守下列歐盟指令:
- 無線電設備指令 (RED): 2014/53/EU
- 電磁相容性 (EMC) 指令:2014/30/EU
- 海事設備指令 (MED):2014/90/EU
- 易爆炸環境 (ATEX) 防爆指令:2014/34/EU
- 施工產品 (CPR):No 305/2011
Nemko 這間批准機構遵守下列英國法規:
- 2017 年無線電設備指令:SI 2017/1206
免責聲明:2021 年 8 月收集到的資料可能會有所異動。如欲索取最新資訊,請瀏覽英國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