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電池被視為脫碳過程和向零排放運輸方式轉變的關鍵。到2030年,對電池的需求預計將增長10倍以上。與此同時,報廢電池含有許多關鍵的原材料,可以善加利用來減少對第三國供應的依賴。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通過《電池和廢電池法規》,加強了電池和廢電池的可持續性規則。該法規監管涉及電池從最初的生產到廢電池回收的整個生命週期,並確保它們安全、可持續和具有競爭力,有助於綠色轉型。法規規定了電池投入市場前必須滿足的可持續性、安全性、標籤、標記和資訊方面的要求。此外,還包括了擴展的生產者責任、收集和處理廢電池以及報告的最低要求。
新法規適用於所有電池,包括手提電池、電動汽車電池、工業電池、起動、防雷及點火電池(主要用於車輛和機械),以及輕型運輸工具(例如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踏板車)的電池。
新法規自2024年2月18日起實施,但各項具體的要求可能會根據法規文本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日期。例如,生產者收集廢舊可擕式電池的目標,以及輕型運輸工具廢舊電池的收集目標,具體的時間有所不同。從廢電池中回收鋰的目標是到2027年底達到50%,到2031年底達到80% (這些指標可能會根據市場情況和技術發展進行修改)。
工業電池、SLI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也有強制性的最低回收含量標準。到2027年,家用電器中的可擕式電池應該允許由終端使用者拆卸和更換,而輕型運輸工具的電池必須由協力廠商專業人員更換。
該法規引入標籤和資訊要求,其中包括電池組件和回收成分,以及電子“電池護照”和QR Code。標籤要求將於2026年實施,QR Code將於2027年實施。新的歐洲電池法規將對電池產業帶來重大變革,強調了可持續性和環境友好。這將促進電池產品的綠色生產和循環利用,有助於實現脫碳和零排放目標。隨著電池需求的增長和法規實施的進展,支持可持續電池技術的應用和推廣。創建一個更加環保和可持續的未來!